为了促进供应商网平台生态健康发展,用户在信息发布时应严格遵守本规则。
违反本规则的信息,平台将降低对其推广力度。
严重违反本规则的用户,平台将对其账号进行封禁、下线处理。
信息发布规则——产品标题
1)标题的基本格式为"形容词+产品名称"。
2)标题必须带有明确的产品名称(可以适当地添加产品修饰词语)。
3)标题中禁止带有“官网”、“官方网站”等字样,误导搜索用户认为是官网(如下图所示)。
5)标题中禁止穿插联系方式(如下图所示)。
信息发布规则——行业
1)根据产品选择行业(即类目),行业必须与标题中的产品保持匹配。
2)行业必须选择到最末级。
信息发布规则——内容
1)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必须含有超过一项的产品介绍描述(如产品用途、包装、材质等描述)。
2)信息内容中不得为纯英文的产品说明,但可以以中英文对照的形式发布产品说明。
3)求购信息不能在内容中带有具体的联系方式或公司名称,如电话、网址、电子邮箱、QQ等。
4)正文内容不可为无价值内容的拼接或者正文内容不完整,或同时采用“英文字母”、“汉字谐音”、“特殊符合”、“全角符合”等方式代替联系方式,穿插在正文内容中。举例:5992八⑧⑧⑧
5)遵循《供应商网禁售规则》及 《供应商网限售规则》。
信息发布规则——产品图片
1)图片清晰完整。
2)信息图片必须与信息内容所介绍的产品保持一致。
3)信息图片属于非盗用图片。
4)信息图片尽量为实物图片,可以适当提供具有说明性的图片包装,但不能是任何类型的证书图片。
5)图片内容属于合法可展示内容,禁止使用涉黄涉暴等违法图片。
6)不能在图片中带有任何联系方式或公司名称,如电话、网址、电子邮箱、QQ等(如下图所示)。
信息发布规则——公司名称
1)有限责任公司名称: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后三个是必要的条件)。如:北京世纪恒天钢管厂。
2)个体工商字号名称: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北京市胜强食品商店。
具体规则详见《公司名称填写规则》
3)公司名称中不允许带有“官网”“官方网站”等误导用户是官网的字样。
信息发布规则——联系方式、联系人
1)联系方式完整,电话号码准确。
2)联系人需填写完整、准确,以免买家联系不到。
重复信息判断标准
重复信息是指卖家发布的供应信息与此前已发布上线的供应信息完全相同或描述相同。
商业服务信息发布标准
1)合作类信息须在标题中明确标明。
2)招聘信息放在供应分类下。
3)租赁信息类目必须放在项目合作/租赁类目下。
4)风险投资类信息根据实际内容来确认买卖。
5)招标公告信息(除私有性质招标外),须事先提供在专设媒体上的发布证明。
6)批文不得转让和买卖。
7)配额不可转让买卖。
8)无实际商业交易价值的广告不予发布。
9)无形商务服务不可以发布明星、违法、淫秽、夸张图片、公司经理或员工个人照片。
10)旅游、运输等服务型信息,可视情况进行图片展示,如旅行社发布游览目的地的风光照片或运输工具的实物图片等。
或在线咨询电话:400-010-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