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重大事故频发,从国家层面开始从新思考和定位当前的安全监管模式和企业事故预防水平问题,提出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构建建筑施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各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风险分级管控负总体牵头与统一管理责任;各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风险分级管控负具体实施与综合管理责任;各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风险分级管控负监理责任;各勘察、设计、检验、检测、监测等单位对工程项目风险分级管控负职责内的实施与管理责任。
各施工单位及其工程项目部应分别建立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制定相应制度,按照制度运行考核。
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风险危险程度,将工程项目风险点、危险源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A级)、较大风险(B级)、一般风险(C级)和低风险(D级)四个风险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征。
各监理单位应建立项目风险管控措施核查验收制度,重点核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施设备和人员到岗履职、监控监测、预警应急等安全管理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停工整改指令,拒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企业与项目部各部门、各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细化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明确“项目专职安全员日排查、项目经理周排查、企业主要(分管)负责人月排查”的排查机制;制定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判定依据,明确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治理程序与措施;明确对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培训要求。
隐患分级
原则上,重大隐患是指隐患一旦失控极易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隐患;或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面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并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
隐患治理
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各施工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立即进行治理消除;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逐级向上进行报告,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得到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制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实施闭环整治。
各施工单位要根据隐患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对隐患治理全过程实施监控,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