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DO1101A-Ex防爆集合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一、产品详情
DO1101A-Ex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防爆型)用于建筑物内部防爆区(1 区和2 区)的火灾探测。安装在底座DB1101A 上,通过底座、防爆隔离栅与控制器中非编址回路卡E3M080 相连或通过专用输入输出模块接入编址/ 非编址探测回路中。
DO1101A-Ex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防爆型)
用于建筑物内部防爆区(1 区和2 区)的火灾探测。
安装在底座DB1101A 上,通过底座、防爆隔离栅与控制器中非编址回路卡E3M080 相连或通过专用输入输出模块接入编址/ 非编址探测回路中。
防爆等级:EEx ib IIC T4
工作电压 17~ 24 VDC
输出电压 5 ~ 12 V
监视电流 ≤ 100 ?A
工作温度 -10 ~ +50℃
贮存温度 -30 ~ +75℃
工作湿度 ≤ 95%(40 ± 2℃)
抗电磁干扰 50V/m
确认灯 1.5mA
保护等级 IP44
色标 RAL 9010
重量 0.130 Kg
尺寸 φ115 X 51 (mm)
西门子DO1101A-Ex防爆集合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以下为扩展阅读与本商品无关:
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面积不大于100㎡ 的主机房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计算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信息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A级信息机房的主机房应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B级信息机房的主机房,以及A级和B级机房中的变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池室,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C级信息机房及其他区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采用预作用系统。
凡设置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计算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当机房进深大于25m时,应在机房两侧设置公共走道,并在走道上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