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坏人防工程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对损坏人防工程的,当事人应及时向人防主管部门报告,并按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在批准期限内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人防通风套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未来战争中,城市是敌我双方打击的重点,因此,城市的居民一定要了解和学会使用人防设施。
任何一个人防工事一般都有两个以上的人员出入口,每个出入口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的地方,是人员掩蔽停留的位置。在这道密闭门以外的地方称为工事的出入口,也称工事头部。
人防工事的“三防”设施是指一般工事都有对毒剂、生物战剂和放射性溶胶染毒空气进行防护的设施,通常都设在工事出入口。包括人员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及穿墙管线上的密闭门和其他密闭措施。目的是阻止染毒空气经出入口进入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