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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燃烧设备 废气脱臭催化燃烧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参数
  • 净化效果好产品特性
  • 加工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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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诚联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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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燃烧设备 废气脱臭催化燃烧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该设备采用双气路连续工作,一般配有两个或多个吸附床可交替使用。催化燃烧室首先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达到时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热气流从活性炭中解吸有机物,再生活性炭。解吸的有机物被浓缩(比原来浓度高几十倍),并被送入催化燃烧室,催化转化为H2O排放。

  当吸附单元的活性炭吸附到饱和水平时,吸附单元切换到解吸单元。解吸装置需要外部加热。加热装置设在燃烧炉内。催化剂打开后同时预热。燃烧炉达到设定温度后,热风进入解吸床,有机废气经加热从活性炭表面解吸。





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运行与维护 

1 一般规定

1.1 治理设备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2 治理设备正常运行中废气的排放

1.3 治理设备应在满足设计规定工况的条件下运行。

1.4 企业应建立健全与治理设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建立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的台账制度。 

2 人员与运行管理

2.1 治理工程应纳入生产管理中,并配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2 在治理设备启用前,企业应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使管理和运行人员掌握治理设备及其它附属设施的具体操作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培训内容包括:

a)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

b)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应满足的条件;

c)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的控制、报警和指示系统的状态和检查,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的条件,以及必要时的纠正操作;

d)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

e)事故或紧急状态下人工操作和事故排除方法; f)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 g)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 h)其它事件的记录和报告。 

2.3 企业应建立治理系统运行状况、设施维护等的记录制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

a)治理工程的启动、停止时间;

b)过滤材料、氧化催化剂、蓄热体等的质量分析数据及更换时间;

根据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设备出厂前将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检验和对缺陷的更正。设备的测试将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

设备的验收将在设备抵达现场后,开箱时我司将请业主代表验收。

设备安装完成后,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将进行空载和满载试验,在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合同条款中的要求,并经业主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设备试运行将在业主代表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质量问题将及时负责整改。试运行将在手动和自动控制模式下测试整个系统的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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