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板隔墙按使用功能要求可分为普通隔墙、防火隔墙、隔声隔墙;按使用部位的不同可分为分户隔墙、分室隔墙。应根据隔墙使用功能和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别设计单层条板隔墙、双层条板隔墙、接板拼装条板隔墙。60mm及以下厚度的条板不得单独用作隔墙使用。
条板隔墙厚度应满足建筑物抗震、防火、隔声、保温等功能要求。单层条板隔墙用作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作户内分室隔墙时,不宜小于90mm。双层条板隔墙选用条板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
双层条板隔墙的两板间距宜为10~50mm,可作为空气层或填入吸声、保温材料等功能材料。
接板安装的条板隔墙,其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90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3.6m。
2、120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4.2m。
3、其他厚度的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可由设计单位与安装单位协商决定。
在限高以内安装条板隔墙时,竖向接板不宜超过一次,相邻条板接头位置应错开300mm以上,错缝范围可为300~500mm。条板对接部位应加连接件、定位钢卡,做好定位、加固、防裂处理。
条板长度安装长度超过6m时,应采取加强防裂措施。
安装条板隔墙时,条板应按隔墙长度方向竖向排列,排板应采用标准板。当隔墙端部尺寸不足一块标准板宽时,可按尺寸要求切割补板,补板宽度不应小于200mm。
条板隔墙下端与楼地面结合处宜留出安装空间,预留空隙在40mm及以下的宜填入1:3水泥砂浆,40mm以上的宜填入硬性细石混凝土,撤除木楔的预留空隙应采用相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塞、捣实。
对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应设计隔声隔墙,宜选用隔声性能好的复合夹芯条板或双层条板隔墙,双板间宜留出空气隔声层或填充吸声功能材料。条板隔墙应满足下列隔声指标要求:
1、分室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35dB;
2、分户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45dB;
3、隔声隔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实验室测量值不应小于5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