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出口运输 郑州出口货物到塔什干 整柜站到站运输 环航国际物流
一、中亚铁路班列
1、中亚运行线路(整箱、拼箱)
出口班列:郑州/洛阳/新乡/西安/义乌/合肥等----经霍尔果斯/阿拉山口----中亚五国(阿拉木图、塔什干、卡拉干达、库斯塔奈等中亚五国全境)
进口班列:中亚五国(阿拉木图、努尔苏丹、塔什干等站点)---霍尔果斯/阿拉山口---郑州/西安/洛阳
2、中欧运行线路(整箱、拼箱)
郑州/西安/义乌/成都---阿拉山口/二连/满洲里---马拉/汉堡/列日/布达佩斯/米兰
3、中俄运行线路(整箱)
郑州/西安/太原/义乌/成都/重庆/长沙----二连/满洲----莫斯科/明斯克
4、中越运行线路(整箱、拼箱)
郑州----凭祥----河内
二、车皮运输(棚车、敞车、平板)
国内各铁路站点经阿拉山口/霍尔果斯/二连浩特/满洲里等口岸出口至中亚五国、俄罗斯、外蒙等国家和地区;擅长超重、超大、集重货等超限货领域的操作;
三、国际公路联运 (超重、超大件、汽运整车及汽运零担双清关)
全国各地区经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喀什、卡拉苏、满洲里、凭祥等口岸出口至中亚五国及俄罗斯、蒙古、东盟等国家的全程公路运输,为客户提供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装载绑扎方案,能针对每批货物提供门到门的运输及清关服务。
四、集装箱业务
我司拥用部分40HQ、40GP、20GP等各种箱型投放在中亚、中俄线的铁路班列运输市场,提供集装箱的国内外买卖及租赁等服务。
五、特色服务
1、乌兹别克斯坦当地的清关及全境派送。
2、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铁路拼箱业务。
3、中亚国家项目物流。
4、郑州/洛阳/新乡/塔什干地面服务。
出口饮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商检分两块:1 包材商检, 你的供应商可以操作 2. 产品商检, 饮料属于法定商检产品, 所以你的产品也要去商检备案, 否则出口通关的时候拿不到出境通关单。 3. 食品是预包装产...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机械类产品进出口的国有贸易公司,现公司想...
你好,首先你们进口国外的食品,要经海关检验同意才可,可能需要海关方面办理进口食品的相关证件,当然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才行。 你们进口后由于不销售,所以不必办理食品...
现行的海关出口退税的税率表
产品类别 调整情况 1 0-24 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等、食品,饮料,烟... 涉及商品代码及调整情况如下: 一、 出口退税率降至(原税率为13%) 二、 出口退税率..
食品饮料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1、同种产品,国内收货人和国外发货人备案均只需要做一次即可
2、中文标签中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的中文名需要按***名称填写
官方原产地证、生产国官方卫生证、生产商成分列表、生产商产品检测报告、生产日期证明、装箱单、发票、合同、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翻译件、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船公司提单。
食品饮料进口报关操作流程:
整理货物所需要的单证—制作中文标签、办理中文标签备案—收发货人备案—货物到港换提货单—申报商检—商检查验—报关—出税单—缴税—放行—送货—抽样拍照送检—出卫生证。
■ 预制菜分类小知识
预制菜需要专业人员按照食品生产标准,对各类菜品原料进行专业分析,针对食材的不同特点,运用不同的制作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严格控制各类营养成分含量与配比;同时注意科学包装保持菜品的无菌环境,部分还需要应用急速冷冻技术并在冷藏冷冻条件下存储与运输。
按照深加工程度和食用方便性,预制菜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即食食品,指开封后即可直接食用的加工菜肴;二是即热食品,指加工成的冷冻或冷藏食品,只需经热水浴或微波炉等方式快速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三是即烹食品,指经过相对深加工后的半成品材料,可立即入锅加上调味品进行调制的食品,其特点是熟料加热调味;四是即配食品,指经过清洗、分切等初步加工而成的小块肉、生鲜净菜等,其特点是生料需加热制作调味。
■ 预制菜出口注意事项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规定,企业出口预制菜等食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备案与对外推荐注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国家(地区)对中国输往该国家(地区)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住所地海关进行初核后报海关总署。
●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出口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 海关监督检查。出口食品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食品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海关对出口食品在口岸实施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 通报核查。出口食品因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境外***机构通报的,海关总署组织开展核查,并根据需要实施调整监督抽检比例、要求食品出口商逐批向海关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撤回向境外官方主管机构的注册推荐等控制措施。
出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害发生,并向所在地海关报告。
● 食品标准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