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符合
GB26755-2011.GB16796-2009.GB/T15211-2013 要求。
2.照明装置应由灯盘、发电机、控制面板、遥控器、升降杆、
气泵、警示灯、及行走脚轮等组成。
3.交流电源供电照明装置在 198V-253V 电压波动范围内应
能正常工作。
4.照明装置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电源接线端子与
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 500MΩ;工作噪声试验:照明装置工
作噪声应不大于 82dB。
5.灯具水平转角:具有回转功能的照明装置,水平回转角
应≥360°;俯仰角:具有俯仰功能的照明装置,俯仰角
90°。
6.照度试验:照明装置在 5m 处的照度应不小于 566lx
7.发电机供电的照明装置,发电机应能在 5s 顺利启动。
8.升降杆底部应具有手动紧急气压泄放装置;照明装置的
移动底盘应装有万向轮和定向轮,万向轮应有刹车装置;照
明装置应能通过遥控器或控制面板手动控制升降杆的升降及
灯头的开关。
9.灯头防护等级符合 GB/T4208-2017 中 IP66 的要求。
10.额定电压:AC220V,发电机功率:2kw,灯头功率:4*100W
LED。
11.连续照明时间大于 8 小时。
12.升起高度≥4000mm。
13.无线遥控距离≥65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