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夹
表1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拉伸试验力及抗冲击能量的规定
U型、H型 | O型、C型 | ||||
工作载荷kN | Z大拉断力kN | 抗冲击能量J | 工作载荷kN | Z大拉断力kN | 抗冲击能量J |
24 | 40 | 235 | 42 | 70 | 294 |
表2 相邻电缆夹板的折弯角及其J限偏差
型 式 | U型 | H型 | C型 | O型 | |||||
内腔宽度/mm | 115 | 148 | 152 | 152 | 152 | 144 | 144 | 136 | 150 |
内腔高度C/mm | 75 | 114 | 86 | 126 | 78 | 120 | 104 | 80 | 62 |
折弯角及其J限偏差/(°) | 32±1 | 30±1 | 30±1 | 30±1 | 30±1 | 30±1 | 28±1 | 30±1 | 32±1 |
表面电阻
电缆夹板非金属原材料试件上、下两个表面的表面电阻算术平均值均不得大于3×108Ω。
酒精喷灯燃烧性能
电缆夹板非金属原材料试件的酒精喷灯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3s,每块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单值不得超过10s;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10s,每块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单值不得超过30s。
酒精灯燃烧性能
电缆夹板非金属原材料试件的酒精灯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6s,每块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单值不得超过12s。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20s,每块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单值不得超过60s。
表1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拉伸试验力及抗冲击能量的规定
特征描述
电缆夹板表面应光滑、平整,用非金属材料覆盖的表面不得暴露钢板。电缆夹板串联后应转动灵活、折弯自如,折弯角应符合技术图纸要求
使用说明
电缆夹板的总宽度应和所使用的电缆槽宽度相匹配,电缆夹板的高度应和所使用的电缆槽深度相匹配,电缆夹板的内腔高度应和所使用的电缆外径相匹配,
包装清单
1每件电缆夹板在不易磨损部位都应有明显标记,并规定如下:标记内容为制造厂代号或商标。打上标记后,应不影响电缆夹板的使用寿命。
2电缆夹板用纸箱或木箱包装,箱外用塑料带捆扎。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3包装箱的外壁应清晰标出:制造厂名称、厂址、(商标)、型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编号(安标标识应符合AQ1043-2007的要求)、总质量以及装箱日期和包装箱的外形尺寸:长度(mm)×宽度(mm)×高度(mm)。
4 电缆夹板应放置在室内库房中,温度在-15℃~+40℃为宜,避免与明火接近。
5贮存期两年。
用途/应用领域
本标准适用于组成滚筒采煤机拖曳和保护供电电缆和进水管的拖缆装置的以聚合塑料和碳素钢板为原料的电缆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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