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民用建筑设计中低压断路器主要用于线路的过载、短路、过电流、失压、欠压、接地、漏电、双电源自动切换及电动机的不频繁起动时的保护、操作等用途,其选择原则除遵守低压电器设备的使用环境特征等基本原则(见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外尚应考虑如下条件:
1) 断路器的额定电压不应小于线路额定电压;
2) 断路器额定电流与过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线路的计算电流;
3) 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小于线路中短路电流;
4) 选择型配电断路器需考虑短延时短路通断能力和延时保护级间配合;
5) 断路器欠压脱扣器额定电压等于线路额定电压;
6) 当用于电动机保护时,则选择断路器需考虑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并使之在起时间内不动作;设计计算见“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
7) 断路器选择还应考虑断路器与断路器、断路器与熔断器的选择性配合。
(1) 断路器与断路器的配合应考虑上级断路器的瞬时脱扣器动作值,应大于下级断路器出线端处预期短路电流,若由于两级断路器处短路时回路元件阻抗值差别小,使之短路电流值差别不大,则上级断路器可选择带短延时的脱扣器。
(2) 限流断路器在短路电流大于或等于其瞬时脱扣器整定值时,将会在数毫秒内脱扣,故下级保护电器不宜用断路器实现选择性保护要求。
(3) 具有短延时的断路器,当其时限整定在延时时,其通断能力下降,因此,在选择性保护回路中,考虑选择断路器的短延时通断能力应满足要求。
(4) 还应考虑上级断路器的短路延时可返回特性与下级断路器的动作特性时间曲线不应相交,短延时特性曲线与瞬时特性曲线间不应相交。
(5) 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应考虑上下级的配合,应将断路器的安秒特性曲线与熔断器安秒特性曲线比较,以使在发生短路电流的情况下,具有保护选择性。
(6) 断路器作配电线路的保护时,宜选用带长延时动作过流脱扣器的断路器,当线路末端发生单相接地短路时,短路电流不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