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牌号
国标牌号:TA1、TA2、TA3、TA7、TA9、TA10、T、TELI、TC6、TC9、TC10、TC11
美标牌号:GR1、GR2、GR3、GR5、GR7、GR12
二、生产状态
热加工状态(R)
冷加工状态(Y)
退火状态(M)
固溶状态(ST)
三、制造工艺
钛棒制造工艺:
热锻-热轧-车光(磨光)
四、执行标准
国标:GB/T2965-2007、GB/T13810、Q/BS5331-91
美标:ASTM B348、ASTM F136、ASTM F67、AMS4928
引用标准
1 : GB 228金属拉伸实验方法
2: GB/T 3620.1钛及钛合号和化学成分
3: GB/T3620.2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4: GB 4698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五、技术要求
1:钛及钛合金棒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的规定,需反复验时,化学成分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620.2的规定。
2:热加工棒材的直径或边长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3:热加工后经车(磨)光棒材及冷轧,冷拔棒材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4:热加工后经车(磨)光棒材的不圆度应不大于其尺寸公差之半。
5:加工态棒材的不定尺长度为300-6000mm,退火状态棒材不定尺长度为300-2000mm,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不定尺长度范围之内.定尺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倍尺长度还应计入棒材的切口量,每一切口量为5mm.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