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接电源,自带背胶的疏散指示牌
非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用自发光或蓄光材料制成,当其表面照度消失或降低时仍能发光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指示牌。
安装说明:
1、对于非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场所和部位的正常光照度,不应低于 50lx;
2、设置在墙面上时,底边距地不大于 0.2m;
3、非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只能作为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辅助指示设施。
4、非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每半年应至少检查 1 次,有损失、损坏或不能继续使用的标志,应及时更换。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独立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被遮挡。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2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志应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 0.3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近的安全出口;
3 汽车库的人员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上应分别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 疏散走道转角区域 1m 范围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 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