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又称福德正神、社神等,是中国民间信仰之一。农历"二月二"(古时为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是土地公的圣诞日。在中国南方地区,如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普遍奉祀土地公。土地公信仰寄托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虽然土地神的称号众多,但探索其来历,实际与中国古代社会所祭"天、地、社、稷"中的社、稷之神有关。古代把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都叫"社",按照民间的习俗,每到播种或收获的季节,农民们都要立社祭祀,祈求或酬报土地神。
在中国民间,土地公也被视为财神与福神,因为中国民间相信「有土斯有财」,因此土地公就被商家奉为守护神。其供奉的土地庙属于中国分布广的祭祀建筑。据说他还能使五谷丰收,因此,很多人就把土地公迎进家里祭拜。一般家庭的厅堂五神中必有供奉土地公,家中没有供奉土地公的,也在每月的初二、十六,在家门前设香案、烛台、供品祭拜。不过一般农家则是以每月的朔、望两天,也就是初一和十五祭拜土地公。在中国南方地区,为给土地公公"暖寿",有的地方有举办"土地会"的习俗:家家凑钱为土地神祝贺生日,到土地庙烧香祭祀,敲锣鼓,烧纸宝炮竹,分祭肉,聚众宴饮,奏乐欢娱。
折叠记载
土地神源于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块地面的神。《公羊传》收录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引《孝经纬》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报功也。"清翟灏《通惜编·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据《礼记·祭法》辑录:"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暑社。" 可见当时祭祀土地神已有等级之分。汉武帝时将"后土皇地祗"奉为总司土地的神,各地仍祀本处土地神。
据《中山市志》称:解放前,中山农村许多地区在这天公祭街头路边的神社(土地公,古称为护土神),祈求风调雨顺。入夜焚烧用禾杆束制成的巨大花炮,其中带有两个小炮,称"猪仔炮",相传拾获者有添丁的征兆。习惯上这种形式,称为"抢花炮",中山的客家人较为重视此俗,曾有"抢花炮"的社火活动。由此可见,中山过去二月二土地诞是较隆重的习俗之一。
《香山县志》载:"二月上戊祭社,烧大彩爆竹。"据史料称:土地诞俗称土地公、护土神、土地神和土神等。习惯上称春社,是古代人们春天祭祀社神(即土地神),以祈求丰收的日子。《白虎通义》载:"地载万物者,释地所以得神之由也"。土地神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不但家族大,而且分布广。在居家中有居家土地神,村庄有村庄的土地神,城市有城市的土地神,有的将土地供奉在家门口,有的则供在村落的社庙中。
折叠生日
土地公生日为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后改为农历"二月二",土地公生日也称"土地诞"、"社日节"。社日分为春社日和秋社日,古时春社是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秋社是立秋后第五个戊日(戊,五行属土)。我国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土地神又称"社"、"社神"、"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称"土地伯公"。土地神是广为敬奉的神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