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和工程技术相关知识
1 何谓既有建筑物?回答: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2 既有建筑物可靠性鉴定分为哪几类?回答:可分为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耐久性鉴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鉴定。 3 何谓危险房屋? 回答: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4 何时应进行抗震鉴定?回答:房屋抗震鉴定适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拟作改造的房屋。在上海地区,结构不发生改动的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按《现有建筑物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081)的要求执行;结构拟发生改动的房屋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DGJ08-9)的要求执行。
5 何为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回答: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是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测,建立和完善房屋档案,评价房屋质量。主要适用于历史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需要进行检测的房屋。 6 上海市历史建筑检测有哪些依据?回答: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J08-79-2008) 2)《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3)《上海市历史建筑检测与评定指南》 4)《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DGJ08-108)
7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如何处置? 回答: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有四类处理意见: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机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8 何种情况下应进行房屋质量检测? 回答: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房屋质量检测: 1)建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 2)拟对建筑物进行加层、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 3)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移位时; 4)周边环境变化(如一定范围内有地下工程施工时)可能或正对建筑物产生损伤时; 5)建筑物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变形(倾斜、开裂等);
6)房屋在进行置换、买卖、租赁时(必要时); 7)由于设计、施工或使用原因对建筑物质量产生怀疑并引起纠纷时; 8)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保护性建筑的建筑、结构和装修状况; 9)建筑物大修前检测;10)重要建筑物定期检查;11)其他可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