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运输 新能源汽车各类小汽车发往中亚 俄罗斯等 运输 报关 装箱加固一站式服务代理
下面环航国际为大家分享一下新能源汽车装箱加固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小细节也不可忽略哦,因为有些涉及到责任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细致, 当然,这也是为客户的负责,也为国外收货人负责。 所以,新能源汽车的运输 报关 装箱加固等 一定要找靠谱的代理运输,价格只是一方面,主要的是操作成熟,解决问题能力强,比如和海关的,,。环航国际,我司成立十余年,一直专注于中亚 俄罗斯 白俄罗斯等俄语区市场运输, 所以,有新能源的车需要出口时,随时联系我司主页电话,我司价格优惠,有专业的操作团队, 铁路集装箱 篷车 板车 笼车都可以,租箱买箱, 单证报关 买单报关等都可以。
中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新能源汽车铁路车皮和集装箱运输方案 中国到阿拉木图新能源JSQ车国际班列
哈萨克斯坦新能源汽车;中国到哈萨克新能源车;阿拉木图新能源汽车;中国到阿拉木图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出口货运
中方与哈方接壤口岸
吉木乃陆运(公路)S319——迈哈布奇盖(哈萨克)
巴克图(公路)S221——(新疆塔城地区)(哈萨克)
阿拉山口(铁公路)S205,S318——多斯托克(哈萨克)
霍尔果斯(公路)——阿腾科里(G312)(哈萨克)
都拉塔S313——春贾区-科尔扎特口岸3.8公里(哈萨克)
哈萨克斯坦可供应范围:全国2个直辖市和14个州:
阿斯塔纳(Astana)690002
阿拉木图(Almaty)700007(700100)/阿拉木图州(Almaty塔尔迪库尔干)
卡拉干达(Karaghandy)673905卡拉干达州/巴尔喀什(Balkhash)677506
奇姆肯特(Chimkent)698606南哈萨克斯坦州
阿克托别(Aktube)463000阿克托别州
库斯塔纳(Kostanay)684001科斯塔奈
乌拉尔斯克(Uralsk)665602西哈萨克斯坦州
阿特劳(Atyrau)661705阿特劳州/库利萨雷(Kulsary)662500
科克舍套(Kokshetau)687008克莫拉州
巴甫洛达尔(Pavlodar)696206巴甫洛达尔州
塔拉兹(Taraz)706304(旧称|江布尔)江布尔州
克孜勒奥尔达(Kyzylorda)671707克孜勒奥尔达州
阿克套(Aqtau)663404曼格斯套州
厄斯克门?skemen(乌斯季卡面诺戈尔斯克714601)东哈萨克斯坦州
塔尔迪库尔干(Taldykurgan)701809 塔尔迪库尔干州
彼得罗巴普罗夫斯克Petropavlovsk688708彼得罗巴甫尔/北哈萨克斯坦州
哈萨克斯坦。该国与我国直接接壤,从海关的电动汽车进出口数据来看,在销量和进出口量上已经超越了哈萨克斯坦,但实际上该国进口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大部分转口或过境销售到了中亚其它国家,甚至最远到达俄罗斯地区,目前该国仍以燃油汽车消费为主,虽然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实力为中亚***,但电动汽车的市场需求仍未有乌国旺盛,后期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该国也必将在进口量和使用率上有所提高
以上市场分布情况涉及大量自有和多国海关数据,因文字量有限不便将具体数据公开,除了对土库曼斯坦相关数据未查明之外,中亚各国的电动汽车市场分布大小从高到低基本如上,另外,经土国出口过境至伊朗的电动汽车也在慢慢开始,后期我们也会将新能源电动汽车经新疆喀什云仓过境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及土库曼斯坦后,最终到达伊朗的商品车运输干线介绍给大家,期待各位关注与了解。
新能源汽车中的动力电池有关标准
(一)中国标准:汽车用动力电池需符合GB 38031、GB/T 31484、GB/T 31486标准要求;
(二)欧盟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取得强制性法规e-mark认证,包括ECE R100和ECE R10。材料需满足RoHS要求;
(三)北美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UL 2580标准要求;
(四)印度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AIS 038标准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口有关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等国际规章,动力电池被分为UN3480(锂电池单独运输)、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两类,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在运输时需通过UN38.3测试。
·不同情况下的电池包装要求
虽然新能源汽车中所用的锂离子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运输的货物为纯电动汽车,则运输专用名称为“电池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71”,海陆运输时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二)如果运输的货物为混动汽车,则运输专用名称为“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66”,海陆运输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三)如果运输的货物为锂离子电池,运输专用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则危险性类别为“第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UN 3480”,根据其包装导则的规定相应的包装类别为“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应进行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为大家解读一下锂电池供电车辆在不同运输模式下的要求和修订变化。
01 国内运输要求
01铁路运输
依据《意见》,满足一定要求的锂电池供电车辆无需划入UN3171条目,可按照普货运输。具体要求整理如下:
❖ 监管范围: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范围内的车辆
友情提醒: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在《意见》的适用范围内。
❖ 车辆:动力电池荷电状态不得超过65%;油箱孔盖处于关闭状态,无泄漏、渗漏问题,铁路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注、抽取油料。
❖ 托运人:应提供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与合格证必须一致。托运人需对出厂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对汽车质量安全负责。
友情提醒:托运人托运时,除装配的电池外,不得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除出厂配备的***物品外,汽车内部及后备箱内不得装载和夹带其他物品。
❖ 承运方:认真核查出厂合格证,无出厂合格证的车辆不得承运。按要求装载、加固所运输的车辆。(加固要求见《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技术要求》(TB/T 30004))。
❖ 应急管理要求:托运人、承运方等运输单位应按照《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GB/T 38283)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依据《意见》,加大了承托双方的责任,承托双方均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运输,保障车辆的运输安全。